市总开展贯彻《特别规定》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活动
发表时间:2019-04-02 作者: 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为进一步推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女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市总工会发出“关于深入贯彻《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

  通知要求: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各级工会组织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女职工队伍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工会组织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有关法律法规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提升社会知晓率、企业落实率,营造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二是要以宣传贯彻《特别规定》为契机,以正在开展的“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为抓手,从3月21日开始至4月21日,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本地、本单位、本企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落实女职工产假、对女职工怀孕后转岗或降低工资、不按规定落实“四期”保护、在女职工孕期或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督导;三是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构建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当地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关注《特别规定》落实不力、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关注有关舆情动态,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生育权、劳动权和休息休假权,关心怀孕、生育的女职工工作和生活,积极开展心理关怀和抚慰,形成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我市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

  焦作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2019年4月1日


通讯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新区韩愈路158号   电话号码:0391-3999910 Copyright © 河南省焦作市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45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