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资金拟救助公示表
发表时间:2019-05-16 作者: 焦作市职工服务中心

  市总工会2019年第一季度困难职工生活、助学、医疗救助,根据全总权益保障部和财务部《焦作市总工会关于下拨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通知》(焦工文〔2019〕28号)要求、河南省总工会《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工办〔2018〕24号)、《焦作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焦工文〔2017〕50号)和《焦作市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修订版)》(焦工文〔2018〕113号)规定,2018年河南省总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培训班(10月18日)上全总保障处栾樾的有关解释,现拟对通过“精准帮扶”入户调查、档案比对,符合建档标准的128户困难职工实施救助。

  本次救助的困难职工分为三类:

  1、符合生活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共63户:

  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以下,给予每月生活救助550元。第一季度生活救助金额为:10.3950万元;

  2、符合助学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共78户:

  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1.5倍以下,每户每月给予500元“入学后”助学救助,涉及学生(在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子女])共78名。第一季度助学救助金额为:11.7000万元。

  (注:前两项同时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23户。)

  3、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共10户:

  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3倍以下,市属企业2018年2月份以来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10000元以上且未享受过救助的已建档困难职工。第一季度医疗救助金额:4.0800万元。

  三项救助金额共计26.1750万元。

  公示期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21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对拟帮扶救助对象的救助资格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电话0391-2900999(周一至周五);电子邮箱jzsbfzx@163.com。

  公示期满后,职工服务中心将根据受理举报情况,在实施具体帮扶救助过程中进行调整。

  附件:2019年财政资金救助公示表

  焦作市职工服务中心

  2019年5月14日

财政专项资金汇总表(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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