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困难职工 拟救助公示(第二批医疗救助、助学救助)
发表时间:2019-08-05 作者: 焦作市职工服务中心

  根据全总、省总、市总对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实施办法,现拟对以下人员给予救助。

  一、符合建档标准的4户困难职工实施医疗救助。本次救助对象是市属企业2018年6月份以来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10000元以上且未享受过救助的已建档困难职工。

  二、符合建档标准的27户困难职工实施助学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共27户,涉及学生27名。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拟帮扶救助对象的救助资格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举报热线:12351;  电子邮箱:jzsbfzx@163.com。

  公示期满后,职工服务中心将根据受理举报情况,在实施具体帮扶救助过程中进行调整。

  附件:拟救助公示表_医疗救助

  拟救助公示表_助学救助

  焦作市职工服务中心(代章)

  2019年8月5日

拟救助公示表_医疗、助学救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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