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焦作市总工会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19-09-30 作者: 市总财务资产管理部

2018年度

焦作市总工会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焦作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焦作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焦作市总工会是我市各级工会的领导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我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指导全市工会工作,根据下级工会和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我市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同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协商推荐县市区及企事业工会主要领导人选;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工会组织的发展和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各级工会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参与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工作;负责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企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焦作市总工会本级作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内设10个部(科、室),机关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12人。财政预算二级单位有4个,分别是焦作市职工中专、焦作市工人文化宫、焦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焦作市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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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28.3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92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02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8.3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02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8.39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28.3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92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92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减少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4.49万元,占88.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93.41万元,占9.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0.49万元,占1.50%。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28.39万元,支出决算为202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5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75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64万元,支出决算为5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7.2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91万元,支出决算为4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42万元,支出决算为1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54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抚恤金;公用经费1753.85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三公经费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焦作市总工会为更好落实市财政关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重点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1、根据年度预算,严格按进度落实使用资金;2、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做到按时进行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焦作市总工会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部署,按时间进度执行年度预算 ,在规定时间进行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质量和效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财政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工会经费:为保障工会组织的日常运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规定,各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提用于工会活动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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