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工文[2018]33号 关于选树首批焦作工匠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1-23 作者:焦作市总工会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工会工委,市直属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选树高技能人才的优秀代表,推动建立市县、行业和企业多层级工匠队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行业、区域技能水平,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强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深入实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建设“四个焦作”提供技能人才支持,根据《焦作工匠选树管理办法》,现就选树首批焦作工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选树焦作工匠要坚持面向基层一线的生产操作岗位,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等行业和领域,贯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推荐条件

焦作工匠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一般应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崇高的职业精神。对本职工作执着追求,立足岗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忘我工作、科学劳动、甘于奉献;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积极进取、勇于攀登、锐意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高超的技能专长。长期致力于本岗位技能的潜心钻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练就了过硬的技术技能,掌握绝招绝技,在实施工艺流程、打造优质产品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技能技艺在行业领先。

(三)较强的创新能力。结合本职工作,长期专注创新实践,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艺优化、提高效率、增加品种、提升品质、创造品牌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法并为同行业公认,发明创造成果被广泛应用于生产实际。

(四)突出的领军作用。建立创新创造平台,带领团队开展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活动,攻克生产技术难题、解决实际问题;发挥阵地作用,组织技术培训,重视技艺传承,打造技术团队,推动职工技能等级提升,为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创造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自身的技能优势和带动作用,为增强创新活力,塑造名优品牌,树立企业形象,实现提质增效作出了重大贡献。

三、推荐及选树名额

各县市区、焦煤集团工会推荐2人,各产业和市直属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全市选树不超过20名。

四、选树程序和办法

(一)推荐人选  基层工会按照选树条件民主推荐,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各地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二)资格审核  焦作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围人选。

(三)综合评审  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取焦作工匠评委专家库专业评审人员,与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审阅申报资料,综合考察政治素质、技能、主要工作业绩、职工群众评价,投票评选出焦作工匠候选20-30人。

(四)确定候选  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焦作工匠候选人名单。

(五)公示  通过《焦作日报》、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等媒体,对焦作工匠候选人基本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六)决定人选  选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确定焦作工匠最终人选。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焦作工匠选树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红卫为组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杜劲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水为副组长,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负责选树的日常工作。

六、表彰奖励

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确定的人选命名为焦作工匠,颁发证书和奖杯,并给予每人 10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从工会经费列支,并按程序申报焦作市五一劳动奖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确定为焦作工匠入围奖。

七、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焦作工匠推荐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二)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术创新成果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主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成果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焦作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量化表一份及电子版;

(五)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六)参评人选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上述材料请于7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zghscb@126.com。

 

附件:

1.焦作工匠推荐表

2.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术创新成果一览表

3.主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成果一览表

4.焦作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量化表

 

 

 

 

焦作市总工会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

焦工文[2018]33号 关于选树首批焦作工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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