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卡办理流程
发表时间:2019-10-09 作者: 市总宣教部

  一、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增加出具办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第七条:“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第392号)中“三、规范个人银行账户代理事宜(四)特殊情况的处理。1.存款人开立代发工资、教育、社会保障(如社保、医保、军保)、公共管理(如公共事业、拆迁、捐助、助农扶农)等特殊用途个人银行账户时,可由所在单位代理办理。单位代理个人开立银行账户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材料、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之规定,工会会员卡由所在单位代理办理,但需提供办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采集信息时,办卡单位基层工会须提供邮储银行格式出具证明,并向邮储银行提供办卡人员工会系统导出的办卡人员明细(电子明细及纸质明细),纸质明细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三、工会卡制好后会根据与开户单位商定结果,支行人员携移动激活机具,登门办理卡片激活。须办卡单位员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同时,须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办卡单位基层工会采集信息时如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会员卡无法正常制卡。

  五、各基层工会在前期工会会员卡办理过程中,没有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要积极配合邮储银行做好身份证复印件的补收工作,确保工会会员卡的使用,保障职工享受工会会员卡相关优惠的权益。


通讯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新区韩愈路158号   电话号码:0391-3999910 Copyright © 河南省焦作市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45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