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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19〕38号)精神,按照“把‘精准’贯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过程”的要求,加大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力度,确保2020年我市城市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市总工会决定建立市总机关干部联系城市困难职工落实解困脱困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联系帮扶对象
市本级在档全国级城市困难职工家庭。
二、联系帮扶责任
主要包括:密切联系职工,宣传党委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的政策;详细了解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根据掌握的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精准帮扶,跟进了解帮扶效果;定期入户走访困难职工家庭,开展日常帮扶,了解掌握生活状况、实际困难和帮扶需求。对于能够解决的立即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反馈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便统筹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对已解困脱困的职工家庭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联系结对阶段:2020年4月。各帮扶联系人到困难职工家庭走访,交换联系方式,熟悉掌握家庭情况,分析致困原因,制定帮扶措施。
(二)帮扶保障阶段:2020年5月至11月。帮扶联系人须直接与困难职工进行联系,今年12月底前至少入户联系2次。每次入户走访均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焦作市工会干部联系帮扶困难职工家庭记录表》,对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致困原因了解清楚,做到档案清楚、措施清楚、记录清楚,工会干部在完成走访联系后,年底将活动记录表交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存档,市总工会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巩固核查阶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各工会帮扶联系人继续加强与结对帮扶对象的联系,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巩固解困脱困成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困难职工家庭核查,确保已脱困的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增长、稳定脱困,确保无法脱困的困难职工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
四、工作方式
市总工会通过机关干部联系城市困难职工落实解困脱困责任制,完成市本级目前全国级城市困难职工家庭的解困脱困工作。既帮助解决眼前困难,消除致困因素,又帮助增加家庭收入,走上致富之路,确保全国级城市困难职工家庭经过精准帮扶后,达到解困脱困标准,确保今年底顺利完成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困难职工家庭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一)走访慰问。各帮扶联系人要主动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开展走访慰问,积极开展交流谈心活动,通过节日上门、电话询问、微信交流等方式多与帮扶对象进行沟通,引导其调整心态,排解压力,坚定信心。
(二)困难帮扶。各帮扶联系人要关注帮扶对象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温暖、捐赠物资、介绍就业等帮扶活动,更多地为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政策宣传。各帮扶联系人要积极向帮扶对象家庭宣传党和政府出台的相关扶贫优惠政策和措施,帮助帮扶对象做好优惠政策申报和对接工作。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家庭成员,要积极为其搜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指导、创造就业机会;对有创业愿望的帮扶对象,要帮助理清创业思路,协调创业场所,协调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工商、税务手续等工作,从源头帮助实现解困。
(四)矛盾化解。各帮扶联系人要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了解是否存在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或信访等事项。如果存在,要及时深入了解,找准化解途径,制定化解措施,力促矛盾纠纷不积聚、不上交。结对帮扶后,帮扶对象发生上访事项时,帮扶人应积极协助信访部门接访化解。
附件:焦作市工会干部帮扶困难职工家庭联系表
焦工文〔2020〕36号附件焦作市工会干部帮扶困难职工联系表.xlsx
焦工文〔2020〕36号机关干部联系城市困难职工落实解困脱困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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