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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焦作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焦作市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焦工文【2020】98号)规定,焦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始对市属单位2021年第一批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进行申报工作,请有符合救助条件困难职工的基层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
为做好2021年市属单位困难职工第一批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根据全总、省总、市总有关文件规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应在每季度对在档全国级困难职工的工资收入进行重新核定,发生变化(如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的信息及时提交帮扶中心;对新建档的困难职工,严格审查各项建档资料,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档案,应当及时报送帮扶中心。
申报第一批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的困难职工材料,请于2021年3月5日前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焦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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