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新区韩愈路158号 电话号码:0391-3999910 Copyright © 河南省焦作市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45154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总工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工会,市属企事业党委宣传部、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广大职工职业道德素养,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的强大正能量,中共焦作市委宣传部、焦作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焦作市区域内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其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评选条件
1.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重视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具有规范、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
2.开展具有单位特色的职工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依法开展生产和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作出重要贡献。
3.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无媒体曝光的职工职业道德问题。
4.近3年内企业未发生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社会形象良好。
5.依法足额交纳工会经费,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专款专用,职工培训成效明显,职工认同和自觉履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规范。
6.曾获得过县(市)级以上(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优秀)单位称号或同类型表彰。
(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职工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且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其主要事迹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安全生产,恪守职业规范,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在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在各种劳动竞赛活动中表现优秀。
2.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为人做事讲信用、守诺言。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工作领域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赢得职工群众广泛好评。
3.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要,具有文明服务理念,秉公办事、服务优质、公开公平,引领行业服务标准,在职工群众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工作尽心竭力,不求名利、乐于奉献,对困难群众或遭遇不幸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以爱心温暖社会和身边人。
被推荐人选应获得过县(市)级以上(行业)职业道德标兵个人(优秀)称号或同类型表彰。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机构
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组成,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网络部。
(二)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各推荐3个单位和3名个人;市属基层工会可以推荐1个单位和1名个人。
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名单要征求同级党委宣传部门意见。推荐单位须通过“百度查”“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推荐单位和推荐个人的征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无被执行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同时提供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审查鉴定材料。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需在本地区、本行业主要媒体(报纸、网站)公示,充分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审
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评选出“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职工”。
四、表彰
(一)对被评为“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职工”的个人颁发证书,按程序申报焦作市“五一”劳动奖章;对被评为“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的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曾经获得焦作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不再重复授予。
(二)从申报单位和个人中评选出若干名“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和“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颁发证书。
(三)市“双十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受表彰单位和个人进行跟踪了解,发现获奖个人和单位有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请评审委同意,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申报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在基层开展群众性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和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此次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个人,须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800字事迹简介以及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各种荣誉、突出成果的证明材料。
(三)“十佳”职工推荐对象以一线职工为主,已经获得过市级以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单位、个人称号者以及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四)推荐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焦作市“双十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word)发至邮箱jzghxjwlb@126.com。办公室不受理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及个人的报送申请。
(五)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5日前。
联系人:陈晓杰 联系电话:3999920
附件:1.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申报表
2.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职工申报表
中共焦作市委宣传部 焦作市总工会
2021年9月9日
附件1
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申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邮编 | |||
法人代表 | 电话 | |||
获得县(市)级职业道德先进时间及等次 | ||||
公示情况(推荐单位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报纸或其他媒体名称)进行了公示。 | |||
事 迹 简 介 (800字) | (可另附纸) | |||
推荐单位意见 |
党委宣传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
工会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 ||
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焦作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职工申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职务 | 职称 | 民族 | 党派 | |||||
工作单位 | 邮编 | |||||||
详细地址 | 电话 | |||||||
获得县(市)级职业道德先进时间及等次 | ||||||||
公示情况(推荐单位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报纸或其他媒体名称)进行了公示。 | |||||||
事 迹 简 介 (800字) | (可另附纸) | |||||||
推荐单位意见 |
党委宣传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
工会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 ||||||
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通讯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新区韩愈路158号 电话号码:0391-3999910 Copyright © 河南省焦作市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45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