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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中的作用,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现就焦作市总工会选聘法律顾问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数量
拟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负责法律顾问工作。
二、聘任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5年以上,有20名(含)以上专职执业律师;
2.住所在焦作地区;
3.未受过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4.有党政机关受聘且熟悉群团组织业务。
(二)选派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律师资格;
4.具有多年以上执业经验,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5.未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6.未在5个以上(含5个)单位兼任法律顾问;
7.熟悉市情、社情、企情和工会机关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8.具备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良好体质。
三、服务内容
1.参与涉及职工权益和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制度的拟订修订工作,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2.参与涉及职工的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并提出有关建议;
3.参与市总工会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论证;
4.参与全市工会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
5.为市总工会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6.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7.协助开展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8.办理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资质文件及情况说明。
2.拟选派律师资格证书、情况介绍。
3.法律顾问年费用及起诉或应诉等活动收费标准。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21日止。
2.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韩愈路158号焦作市总工会四楼东侧法律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段明 联系电话:0391-3999925/15239132333
六、聘任及待遇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颁发聘任证书,聘期3年,按年度支付费用,选派律师人选和具体待遇标准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焦作市总工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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