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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职工医疗保障工作,切实减轻职工看病就医经济负担,11月12日,市总工会召开焦作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工作推进会,市总工会领导张升、孔亚平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负责人,各产业工会主席,市直属部分基层工会主席,部分新就业形态工会联合会主席参加会议。
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我市各级工会为维护职工医疗、健康等保障权益开展的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工会会员参加活动后即为参保人。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参保人因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可按照活动有关规定申请互助金,用于补充保障职工医疗,缓解参保人家庭经济困难。
会上宣读了《焦作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工作方案》,市总工会相关负责同志就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和操作流程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据悉,凡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工会会员,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互助保障金后,均可申请参加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此项活动将分期进行,每一活动周期为一个自然年,本次周期自2022年元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张升强调,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完成这项工作;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本着对所有工会会员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这项活动;要精心组织,确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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