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职工法律服务合作机构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1-04 作者: 市职工服务中心

为优化工会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焦作市总工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合作律师事务所,承担工会系统开展职工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焦作市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律所中执业律师不少于8人。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资质等级,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维权等职责;

(三)熟悉焦作市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服务社会公共事业;

(四)派出律师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且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派出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及法律服务行业惯例,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担任职工法律维权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作日时间在市职工服务中心值班,事务所指派律师班,开展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遵守市职工服务中心工作纪律和值班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二)开展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代理仲裁或诉讼;

(三)开展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

值班期间接听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

)接受市总工会指派的其他职工法律服务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填写报名材料,包括:焦作市总工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报名表》一式2份;律师事务所简介,营业执照;拟选派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值班的律师简历、执业证书;竞聘工作计划。以上材料纸质版由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2217日上午1200前报市职工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地址:焦作市总工会一楼,邮箱:jzsbfzx@163.com)。

(二)审查。焦作市总工会对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料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确认。

(三)集体研究。经审查合格后,由市职工服务中心根据审查情况,报市总领导研究后,确定最终合作事务所。

(四)签订合同。确定合作律师事务所后,与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期服务费用等相关事宜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五、其他

有意向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焦作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大厅服务窗口。

联系人:许冰辉

联系电话:3999965  2900999

附件:《焦作市总工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焦作市总工会

202214

附件:焦作市总工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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