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2-13 作者:焦作市总工会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省委、省政府定于2019年“五一”前召开2019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推荐范围。2014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河南省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二)名额分配。省委、省政府分配给我市的名额为73名,根据各县(市、区)、各产业(系统)职工人数、农业人口数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等确定名额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各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和供给侧结构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弘扬工匠精神,实施创新驱动,落实《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强污染防治,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推动我市乡村振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践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深入扶贫工作一线,推进我市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推动我市科技、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一线。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优先考虑一线职工、农民和科教工作者。各类人选比例为:

  1.企业职工人选所占比例不低于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总数的45%。其中企业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职工人选的57%,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职工人选的20%。要注意推荐民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和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典型。企业负责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以上企业、省管企业下属二级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企业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一律按企业负责人推荐。企业一线职工是指企业中车间主任(含)以下职工;专业技术人员指企业中专门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2.农民人选所占比例不低于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不超过农民人选的20%,农民工不低于农民人选的25%。

  3.机关事业单位人选所占比例不超过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总数的30%。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的15%,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事业单位中在科研、教学方面做出特殊贡献且是省级以上专家和学术带头人的领导干部,可按科教人员推荐。

  (二)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集体研究的方式推荐;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实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省辖市级和省级三级公示。

  推荐人选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当地劳模评审机构。公示期间推荐人选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的,取消该推荐人选的评选资格。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全称)、职务、职称(技术等级)、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严格履行推荐把关程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一般应从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推荐。已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推荐。

  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纪检监察、卫生健康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签署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私营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意见。不属于以上类别的推荐人选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和政法综治部门签署意见。

  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其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能参加评选。

  (四)实行属地推荐。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机关、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人选,由其单位所在地负责推荐。农民工可由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推荐。

  (五)严肃推荐工作纪律。要严格推荐评选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在评选表彰过程中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人员,按照党纪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相应取消推荐单位的名额,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受到表彰的人员,由省委、省政府下发表彰决定,授予“河南省劳动模范”或“河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5000元奖金。其中,“河南省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五、推荐审核工作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2月27日前将初审材料报市劳模评委会办公室,具体包括:《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2019年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附件4,一式两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附件6,一式四份)、《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7,一式四份),基层单位公示凭证、农民工人选户口本复印件和本地本系统初步评审工作报告等。2019年3月25日前上报复审材料,具体包括:《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2019年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一式两份)、《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5,一式四份)、评审推荐工作报告等正式材料。

  六、推荐工作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焦作市推荐评审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委员会。市委副书记刘涛任主任,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民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起鹏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税务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具体负责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审工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红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

  各推荐单位要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人:段明 3999915 15239132333

  附件:1.2019年焦作市推荐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

  额分配表

  2.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3.2019年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

  情况分析表

  5.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6.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7.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

两办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3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4.综合情况分析表.xls

附件5.审批表.docx

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7.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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